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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必須符合以下的準則: | |
•擁有聲望的大學學位或專業文憑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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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初級學位文憑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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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優越成績的高中畢業證書 或 | |
•擁有優越成績的職校畢業證書 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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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所需求的技能,接受過中學或高中教育,至少五年技術工作 | |
經驗,月新台幣38,500元以上者。 | |
五十歲以下,申請者年齡如超過五十歲.但擁有特優條件者,亦可申請。 | |
男申請者可與其配偶及二十一歲以下之子女一起申請居留權,女申請者則只可與二十一歲以下之子女一起申請。 | |
成功獲得抵境居留權者,必須依批准書上明列的六個月至兩年內移居至新加坡。 | |
---已開始在新加坡就業之申請人 或 | |
---其家屬已經移居新加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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