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必須符合以下的準則:
 
•擁有聲望的大學學位或專業文憑 或  
•擁有初級學位文憑 或  
•擁有優越成績的高中畢業證書 或 
•擁有優越成績的職校畢業證書 或  
•擁有所需求的技能,接受過中學或高中教育,至少五年技術工作
    經驗,月新台幣38,500元以上者。
   
 
  五十歲以下,申請者年齡如超過五十歲.但擁有特優條件者,亦可申請。
 
 
  男申請者可與其配偶及二十一歲以下之子女一起申請居留權,女申請者則只可與二十一歲以下之子女一起申請。
   
  成功獲得抵境居留權者,必須依批准書上明列的六個月至兩年內移居至新加坡。
   
 
  ---已開始在新加坡就業之申請人 
  ---其家屬已經移居新加坡

姓名 : 年齡: 性別:
聯絡電話:日
行動電話: EMAIL:
地址:
學歷: 高中 二專 三專 五專 大學 碩士 博士
職業: 職稱:
索取項目: 加拿大 美國 澳洲 紐西蘭 新加坡
  馬來西亞 南非 多明尼加 諾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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