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面的第二類職業移民中,我們特別向各位介紹EB-5簽證!

在1990年的移民決議案中增添了一項叫EB-5的投資簽証,此簽証讓合格投資的人士在投資美國之企業後取得合法的美國永久居留權。

EB-5簽証一般都留給投資一百萬美元的項目。雖然如此,由EB-5 PILOT PROGRAM所簽發的簽証提供給個別投資者於指定的經濟不景的地區。

在這些特別提供就業機會區區之內只需要投資五十萬美元即可得到簽証。除了需要的投資金額較低之外,EB-5 PILOT PROGRAM另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不但提供了機會給個別有意取得永久居留權及綠卡的人士同時還為各位打開了在美國不同投資機會的大門。


1.投資者及其配偶、子女都有權在在美國任何地方生活、工作和學習。
2.有資格享有在美國法律下每永久居民所性有的教育及其他福利。
3.提供美國的旅游文件,隨時隨地進出美國。
4.任意決定在美國居留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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